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
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遵循以下原则:以奋斗者为本,不让雷锋吃亏!
1.公开、公平、公正
公开:遵循公开的原则,集团的重要政策与制度的制定,均须充分征求意见,并提高制度在执行中的透明度。
公平: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,鼓励每位员工在实现“双赢”的基础上,真诚合作与履行承诺,展开良性竞争,员工为公司发展献计出力,公司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公平的机会与条件。
公正:公司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是公正的准则;对每个员工所提出的工作目标与任务,是评价员工工作绩效与工作改进的标准;在对待员工和处理员工问题时,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。
2.落实《联盟声明》
公司对员工的承诺:合理的报酬和平等的发展机会。
员工对公司的承诺:认同公司价值观,有效履行工作职责。
集团公司和员工之间是建立在上述对等承诺基础上的平等合作关系,员工给予集团公司的和集团公司给予员工的是对等的。
集团公司和员工是利益共同体,员工持续有效的创造力将会给集团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,集团公司的持续发展将会给员工带来更多的个人价值实现的机会,最后达到满足员工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共同需求。
第十八条 选、用、育、留的用人原则
集团公司的选人原则是:有德有才,破格重用;有德无才,培养使用;有才无德,限制录用;无徳无才,坚决不用。
1.德才兼备,破格重用
“德”就是要具备正直、善良、诚实、公心、勤劳、负责的品德;“才”就是要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职业能力,同时具备学习能力、自省能力、修正能力,并且身心健康。我们所需要的人才,就是具备上述“德”、“才”,并且认同群安达文化,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,以此作为人才的选用标准和员工的培养目标。企业将根据部门岗位的需要,量才录用,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。同时,我们还要关注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,把对企业忠诚度高的员工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。
2.人岗匹配,角色优化对岗位人员配置时,充分考虑现时需要和长远发展,既要做到部门成员在性格、能力、知识、年龄、经验等方面的合理搭配,又要做到与经营规模和岗位定位相匹配。
3.公平竞争,择优选用
在人才选用和干部选拔上,坚持标准统一、程序一致、机会公开、内外无别,提供给人才以公平竞争的机会,然后择优录用。必须以胸襟坦荡、求贤若渴,敢用和善用比自已能力强的人。
4.同等条件,内部优先
通过公平竞争,在条件同等时,我们将优先给予内部员工以更多的发展机会。
5.能者上,庸者下,形成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
把是否认同企业文化、是否适应岗位要求作为员工任用的标准。对不认可公司文化、能力和业绩平庸者要及时清退,在企业内部形成良性的人才竞争机制,为想干事、能干事,有能力且绩效显著者提供发展机会。
第十九条 考核原则
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考核原则是:以结果为导向,凭业绩论英雄。以结果为导向,凭业绩论英雄是我们进行绩效管理的核心原则。我们坚持以奋斗者为本,不让雷锋吃亏的分配机制,以业绩为中心,根据管理要求,兼顾其它方面工作进行目标考核。在公司内部营造一个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。
第二十条 分配原则
集团的分配原则是:“以奋斗者为本,不让雷锋吃亏”。分配是业绩利益化的体现,分配的多寡是业绩高低的反映。工作价值和市场价值决定着员工的分配基准,绩效水平决定着员工的实际获得,坚决反对与绩效导向相背离的平均主义。
实行按工作价值、按绩效水平、按市场价值进行分配。不仅重视业绩,而且关注员工完成业绩的行为是否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。在保持人力资源竞争优势的基础上,有效控制人力资源成本。